
浙公網安備 33010802004834號
100立方液化石油氣儲罐 100立方LPG儲罐 200立方液化氣儲罐
液化石油氣地埋儲罐使 用 說 明 書
本臥式儲罐產品用于存儲液化石油氣(丙烷)為主要成分的介質,其50℃時飽和蒸氣壓小于或者等于1.61MPa,H2S溶解度小于7.7mg/L。
本產品的設計、制造、試驗和驗收符合下列標準和規定:
1)、TSGR0004—2009 《固定式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
2)、GB150.1~4—2011 《壓力容器》
2、技術特性
產品技術特性及使用限定參數詳見產品竣工圖紙“設計數據表”;相關工藝管口設置詳見竣工圖紙“管口表”;相關安全附件型號選取、安裝、使用要求等詳見竣工圖紙“其它技術要求”。
3、產品安裝
1)、安裝前應首先熟悉設計圖紙(竣工圖紙)及安裝技術要求,制定合理的安裝施工方案。
2)設備安裝基礎地基尺寸應與產品竣工圖紙一致,安裝基礎平面離地面高度不低于500mm,基礎平面應按JB/T4712.1—2007附錄C要求配置鞍座基礎墊板。用戶自備地腳螺栓4件,規格M20,材質: ,其預埋外伸基礎墊板長度70mm。
3)、安裝基礎平面應傾斜,傾斜度3/1000,排污口處于低端。
4)、為保證產品軸向的自由伸縮,滑動式鞍座安裝螺母采用雙螺母鎖定,下部螺母擰緊后倒退一圈,然后用上部螺母鎖緊,使滑動鞍座保證在基礎平面可以滑動。固定式鞍座應使用螺母直接擰緊固定。螺栓安裝時應注意鞍座長圓孔左右間隙不得少于10mm。
5)、鞍座設置靜電接地裝置,接地線應良好接地,接地電阻不得大于10歐姆。
4、安全附件
1)、安全閥
安全閥是本產品的重要安全裝置。正常情況下,安全閥應密封關閉,在升溫、火災、操作失誤等情況下,罐內壓力出現異常時,當壓力達到安全閥整定壓力時,安全閥自動開啟,開始排放泄壓,當壓力降至安全閥回座壓力時,安全閥自動關閉,恢復正常密封狀態,從而保證產品的安全使用和經濟性。
安全閥的排出口應裝設導管,將排放介質引至安全地點并進行妥善處理,不得直接排入大氣,保證產品的安全及環保。
2)、壓力表
壓力表是供設備操作人員觀測掌握罐內壓力變化的安全裝置。在壓力表刻度盤上刻度為1.77MPa處以上應涂以紅色警戒標志。壓力表可設置截止閥,用于壓力表的定期檢驗或更換,但在設備正常使用工況下,截止閥應全開并鉛封,以保證罐內壓力監測的準確性。
本產品壓力表推薦型號:Y—150(0~4.0MPa),精度等級1.6級。
3)、溫度計
溫度計是供設備操作人員觀測掌握罐內溫度變化的安全裝置。在溫度計刻度盤上刻度48℃~50℃區間涂以紅色警戒標志。
本產品溫度計推薦型號:WSS401 -40℃~60℃。
4)、液位計
液位計是供設備操作人員觀測掌握罐內液位高度變化的裝置。液位計最大充裝高度及以上應涂以紅色警戒標志。
本產品液位計推薦采用導桿浮球式液位計。
5、使用和維護
本產品的使用單位,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固定式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和其它有關法規的要求,認真執行安全技術管理工作,嚴禁違反規定使用,防止超裝、超溫、超壓使用,確保產品的安全、合理使用。
1)、使用單位技術負責人必須對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管理負責,應指定具備壓力容器相關專業知識的人員負責設備的安全技術管理工作。
2)、使用單位應制定設備工藝操作規程和崗位操作規程、崗位責任,明確壓力容器安全操作的要求。
3)、設備操作人員應經過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考核,持安全操作證上崗。使用單位應對設備操作人員進行定期專業培訓和安全教育,培訓考核由設備使用當地安全監察機構確定。
4)、設備新啟用或檢修后重新啟用時,應以設計壓力進行氣密性試驗,檢驗設備及管路系統密封性,并進行氮氣置換,經取樣分析含氧量不大于3%時方可充裝液化石油氣。
5)、設備開、停車期間應緩慢升、降壓力和溫度,控制壓力、溫度波動;設備使用過程中,罐內最低壓力不得小于0.05MPa,以避免空氣進入罐內。
6)、設備本體及安全附件等應按要求進行定期檢驗,對檢驗中發現的安全隱患要及時消除;各安全附件應確保在其檢驗有效期內并安全可靠運行(相關檢修、更換用截止閥保持全開并鉛封)。
7)、使用單位應制定嚴格的事故應急預案并進行演練,應急預案應涵蓋設備異常情況(壓力、溫度、液位達到預警值、安全附件失效等)、少量泄漏、大量泄漏及爆炸火災等情況。
8)、本產品裝量系數按圖紙要求,嚴禁超量充裝;禁止人員帶壓、帶介質進行維修等操作。
6、維修注意事項
1)、由具有相應維修資質的單位進行維修。
2)、維修前內部清洗置換。將待維修儲罐內的液化石油氣用烴泵抽到在用儲罐內,液態液化石油氣抽完后,采用壓縮機抽氣態石油氣到在用儲罐中。抽到約0.05MPa時停止抽氣。然后向儲罐內注水,在水位上升到接近氣相管口高度時停止進水,并浸泡至少24小時。設置水封、燃燒嘴,利用水壓將罐內余氣壓經水封至燃燒嘴處焚燒;或者用惰性氣體進行置換處理。最后進行罐內含氧量分析及氣體濃度分析,液化氣的含量應低于爆炸極限下限,置換方為合格。分析合格后,方可入罐作業。
3)、制定維修方案并按規定審批,并明確維修處不得有人為的損傷和結構的不連續性,且確保設備本質安全符合規定要求。
4)、按維修方案實施和檢驗、試驗(含監檢)并記錄、報告。
5)、現場具體操作事宜,以設備使用當地安全監察機構要求為準。
7、說明
本使用說明書為常規產品用,如與圖紙有出入,以產品圖紙為準。
以下是“圖片模型”詳細資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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